陕财办综函〔2010〕9号
省水利厅,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将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为妥善处理到期的政府性基金,财政部要求对水利建设基金进行书面调研。现就我省开展水利建设基金调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调研内容:
(一)2005—2009年水利建设基金收支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二)水利建设基金收支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对水利建设基金的处理意见。包括保留、取消、调整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等具体意见,并充分说明理由。
二、调研方式
(一)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二)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三)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调研。
三、调研要求
请省水利厅,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接到通知后,按照上述要求,立即开展调研工作,并在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填制附件表格,于2010年3月30日前报送至省财政厅综合处。省财政厅将选择部分市区和单位进行实地调研。为了全面掌握一个地区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的全貌,请各市(区)财政部门报送包括省直管县在内的全市水利建设基金使用情况。
联系人:王凤霞。 联系电话:029-68936045。
附件:2005—2009年水利建设基金使用情况表
陕西省财政厅
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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