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保安部长助理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第十次会议上的发言
今天,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十次会议,总结2009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部署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刚才,袁贵仁部长介绍了2009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情况,屈万祥副部长对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了重要部署,我都完全赞成。延东国务委员还将就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重要指示,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学习,积极贯彻落实。下面,我重点汇报2010年各级财政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安排。
一、严格教育收费审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省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涉及教育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批管理。一是未经国务院同意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批准,各地不得擅自批准设立涉及教育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二是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省级财政部门要继续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涉及教育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征收标准、征收期限等,并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同时,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度,向学生和家长公示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政策文件依据等,确保学校收费合法、公开、透明。三是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做好涉及教育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核定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中“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的规定,从严控制各项教育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四是严格规范学校代收费行为,防止搭车收费。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尽快制定学校代收费管理办法。对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借用代收费名义向学校或学生强制摊派、搭车收费等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
二、加大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推动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一是进一步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10年,财政部要在国务院确定的总体制度框架下,巩固往年改革成果,充实改革内容,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二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同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将教育资源更多地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薄弱学校改造,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加强教育经费的跟踪问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做好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工作,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继续对已经整体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省份,按照免除学杂费资金的一定比例,安排奖励资金。同时,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省份给予适当奖励。四是稳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在落实好现有的国家助学和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将城市低保家庭子女纳入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研究建立普通高中国家资助制度。建立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浮动机制,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完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筹资渠道,努力增加教育投入资金
一是支持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用于发展教育事业。今年以来,财政部陆续批准了江西、甘肃、新疆、广东等4省(区)开征地方教育附加。截止目前,我部已批准22个省份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今后,我部将按照《教育法》的规定,支持相关省份开征地方教育附加,扩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规模。二是拓宽其他教育经费渠道。督促各地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用于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适当扩大彩票公益金用于教育的资金规模等,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支持力度。
四、加强学校收费票据管理,规范学校票据使用行为
一是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使用行为的监督管理。学校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串用,擅自转让或转借等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二是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资金往来票据使用行为的监督管理。今年初,财政部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学校)资金往来票据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落实上述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资金往来票据使用行为。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教育收费违规行为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对本地区各项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学校收费投诉电话和举报制度。对于群众举报和来信反映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二是加大对学校收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学校收费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以及截留、挤占、挪用学校收费资金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按照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继续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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